我行向资信良好的民营医疗机构、药店发放的,以医保结算返还资金以及经营者可支配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保障,用于满足经营者短期经营周转需求的贷款
从事医药经营且已纳入医保定点医疗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商户
(一)年龄22(含)—65(含)周岁
(二)实体经营两年以上;
(一)身份证件;
(二)经营资质及经营证件;
(三)近一年医保结算证明资料;
客户携相关资料直接到我行申请办理,
手续简便、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、融资成本低.